项目概况
第二批公办学校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北栅及中心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0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8-2021-00255
项目名称:第二批公办学校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北栅及中心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4,864.32元
采购需求:东莞市虎门第四中学、北栅小学、怀德小学、龙眼小学、赤岗小学、中心小学、东方小学、红旗小学、太平小学、中心幼儿园、则徐幼儿园雨污分流排污管、雨水管、建筑立管、检查井、驳接口及水质检测口等工程,符合招标图纸及预算
合同包1(第二批公办学校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北栅及中心片)):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4,864.3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04,864.32 |
3,904,864.32 |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签发的开工令后45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附件格式)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格式)
供应商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须提供资格申明函(详见附件格式)。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4、单位负责人***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9日至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方式:线上或现场获取,线上获取方式详见后附件格式“七、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
售价: 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0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5层A515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30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5层A515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了便于统计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虎门镇教育管理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教育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西南侧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南城区体育路二号鸿禧中心A50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69-22019033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1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