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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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01 |
招标代理: | 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空港新动能(高)标准厂房建设一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空港枢纽经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
空港新动能(高)标准厂房建设一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1项目编号:JSCXFW2021-007
1.2项目名称:空港新动能(高)标准厂房建设一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1.3预算金额:35.49万元
1.4最高限价:35.4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1.5采购需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2018年度审验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三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13206574@qq.com)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③领取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10: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4月1日10: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龙园西路15号二楼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标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时间:2021年4月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龙园西路15号二楼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