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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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23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关于为【覃家岗街道瑜园宾馆西侧除渣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公开选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覃家岗街道瑜园宾馆西侧除渣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采购人 *******人民政府覃家岗街道办事处 投资审批项目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街 |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 覃家岗街道瑜园宾馆西侧除渣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采购人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覃家岗街道办事处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459,202.28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招标代理 |
服务内容 |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公布最高限价、组织开标、评标,公示评标结果、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移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档案、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其它事宜。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代理人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代理人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3、代理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应由代理人完成相关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代理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6、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7、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8、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9、代理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90天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接中选通知后30日内签订 |
服务金额 | ¥8,000.00元 |
金额说明 | 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80%计取。同一项目流标风险由供应商承担,费用已包含在招标代理服务费中。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1-03-23 12:00 |
选取时间 | 2021-03-23 14:30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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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覃家岗街道办事处(13667653508) |
监督举报电话 | 63625543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1.jpg 2.jpg 3.jpg |
202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