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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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22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我公司接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省公路勘察设计院铁科高速**至拉林河(吉黑省界)段工程地质勘察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公路 勘察 设计 路 |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铁科高速五常至拉林河(吉黑省界)段工程地质勘察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20210173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铁科高速五常至拉林河(吉黑省界)段工程地质勘察 1.3采购需求:铁科高速五常至拉林河(吉黑省界)段工程地质勘察(钻探单位按照要求负责钻探取样、原位测试等钻探劳务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1.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次日起30天内完成相关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1.5付款方式:钻探单位完成合同全部钻探工作量且经现场确认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最后10%余款须在成果验收后根据项目信用评分情况支付。项目信用评分≥90分时实际合同额等于基准合同额的100%。项目信用评分≥70分时实际合同额等于基准合同额的90%。项目信用评分<70分的实际合同额视具体情况由双方确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服务地点:五常市。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286,000.00元(含税)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具备钻探劳务资质,且在采购人提供的“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入库供应商”名单中,具体单位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接到电话通知的意向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未在采购人提供名单内的意向供应商报名无效,且交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3月19 日9:00至2021年3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形式:采用保函形式作为担保。 6.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6.3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17:00前。 6.4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意向供应商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开立保函合同》,将保函手续费用(50元/单)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函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函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自由竞价时间:2021年3月23日9:00至2021年3月23日10:00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意向供应商所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90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7200280、87200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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