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单位”)受海安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海安市飞灰填埋场一期库区封场修复工程监理(三次)实施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海安市飞灰填埋场一期库区封场修复工程监理(三次);
(2)项目地点:滨海新区荣港路以南,揽胜路以东,金港大道以北,滨海东路以西;
(3)采购内容:飞灰填埋场一期库区封场修复工程监理;
(4)监理工期:自工程实际开工日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满足工程进展需要
二、采购预算:
本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费率为 1.50%,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为313.8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文件详见附件,供下载,请仔细研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2、监理单位资质及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
4、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或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在“海安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投标费用
供应商承担参与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七、供应商报名、下载谈判文件、响应文件递交
1、自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海安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
2、获取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4日
3、发布媒体及下载网址:
海安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haian.gov.cn/hascgj/xxgk/xxgk.html
4、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4日 14: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安市城管局五楼会议室(海安市丹凤路69号)
八、本项目联系事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方面:海安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
九、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供应商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十、竞争性谈判程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海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3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