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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化工路道路工程3#标柴油采购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18 标签: 北京市招标 道路招标 柴油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18
截止日期:2021.03.24
地 区:北京市
内 容: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化工路(东四环~东南五环)道路工程*#标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柴油)采购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HGL-WZ-****-** *.采购条件与依据 *.*化工路(东四环-东南五环)道路工程*#标由***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
关键词: 道路 柴油 路
 
招标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化工路(东四环~东南五环)道路工程3#标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柴油)采购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2204-HGL-WZ-2021-01

1.采购条件与依据

1.1化工路(东四环-东南五环)道路工程3#标由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化工路道路工程3#标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的施工物资柴油进行公开谈判。

1.2谈判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设物【2020】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化工路与丰双铁路交叉处里程K25+851,交叉处既有1-13.5m铁路平交道口,道口名称为“垡头道口”。

本标段为化工路道路工程3#标段,即北京市化工路(东四环路-东五环路)下穿丰双铁路立交桥工程(丰双铁路K25+831.8顶进框构桥)。

化工路道路工程3#标段具体实施包含:工作坑及顶进后背、基坑支护、路基加固、箱涵结构及顶进、附属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铁路顶进范围内的道路路基、路面、雨水等工程及市政综合管线工程已包含在化工路道路工程2#标段招标范围中)。

2.2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四:谈判物资、包件清单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经营的厂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书、开户行许可证,且营业范围需有销售燃料油。

3.3生产能力要求:响应人需具备采购物资日供应能8000升。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出具生产柴油所需原材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所生产的柴油必须满足设计及铁路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3.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采购物资或同类物资2018年-2020年的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8年-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19-2020年)不曾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通报名单中。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8年-2020年至少两家同类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其他要求:

3.8.1响应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响应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8.2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8.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谈判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人文件购买联系人邮箱,向采购人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文件获取联系人***

4.2谈判文件均为电子版,可通过添加发送邮箱、QQ、微信方式获取,若需纸质文件需付手续费50元,采购人将在收到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邮费到付,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4.3本次购买纸质版谈判文件采用银行电汇,供应商须在购买纸质版谈判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谈判编号及文件包件号。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房山城关支行

账 号:1110 0101 0400 14339

4.4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上午08:30-09:30,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4日上午09:30,地点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化工路(东四环~东南五环)道路工程3#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

6.1谈判时间:2021年3月24日上午09:30。

6.2谈判地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化工路(东四环~东南五环)道路工程3#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京百合嘉园)。

7.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招标网(https://)发布。

8.谈判保证金

8.2本次谈判不须提交谈判保证金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化工路(东四环~东南五环)道路工程3#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标书获取联系人***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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