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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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25 |
招标代理: |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政府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镇人民政府就*****镇****年苗木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专业**社、苗圃、绿化公司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法人身份证明书( |
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就启东市东海镇2021年苗木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1)专业合作社、苗圃、绿化公司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2)法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委托书。
二、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废标处理。报价含税及苗木、起苗、土球、包扎、修剪、运输(含二次驳运费用等)、卸车、打堆及代理服务费(1000元)等所有费用。苗木送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并整齐摆放。因土地流转面积和时间的不确定性,供货商必须根据采购单位的供货要求进行供货,采购单位可要求供货单位分多批次进行供货(供货周期跨度可能比较长),同一批次卸货地点可以有多个地点。最终的供货数量可能比预估的数量多也可能少,货款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本项目所有费用都已列入报价内,结算时除供货数量变更进行金额调整外其它任何理由都不调整。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把风险费用列入投标报价。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楠 联系电话***
3.报价文件构成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A.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标书作废;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必须对报价表中的每个品种都进行报价,否则标书作废。投标报价单以电脑打印为准,手写无效。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3月25日上午9时0分之前密封送至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政法办2楼会议室(启东市新安镇新丰街108号),并于2021年3月25日上午9时0分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公告)。
5.报价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0元)必须采用现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名称”。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审。
三、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收款人: 启东市东海镇财政所(预算外)
履约保证金开户银行: 农商银行新安支行
账号:3206264501201000032215
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金额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在合同期内如中标单位不能按招标文件中约定履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质量要求
1.供货质量要求:
苗木类型:木槿、榉树。
品相要求:树干通直(不弯),树型端正(不偏冠),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破皮,无烧枝,精品苗木;
规格要求:木槿直径3厘米,榉树直径3厘米。
土球要求:土球直径为35厘米以上,土球包扎必须牢固,无散落,无破损;
卸车要求:供货商负责卸苗至业主所在村指定地点,卸车后要保证土球完好,分开摆放整齐以便测量验收。
2.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后的10日内供货,如不能及时提供符合标准的苗木,视为供货方违约,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所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3.供货质量要求:以上所有指标合格视为合格,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将拒收货物拒付苗款,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4.约定事项: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苗木最终价格=苗木成交单价(中标价)*实际验收数量,供货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最终合同价的70%,余款待2022年年底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无息)在供货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款。
六、中标方式:
所有投标单位报价最低者成交,若报价最低者不止一家,则采用抽签确定中标单位。投标报价高于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说明: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叁万玖仟陆佰元整(¥39600元),木槿综合单价控制价为18元/株;榉树综合单价控制价为30元/株。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和综合单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代理单位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支付1000元代理服务费用,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成交价格中。
八、合同价款:本工程的苗木最终价格=苗木成交单价(中标价)*实际验收数量。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附件一:
报 价 承 诺 书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东海镇2021年苗木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 价 表
启东市东海镇2021年苗木采购项目
序号 |
村名 |
树木名称 |
树苗数量 (株) |
单价 (元/株) |
小计 (元) |
1 |
兴旺村 |
木槿 |
1200 |
|
|
2 |
仲辉村 |
榉树 |
600 |
|
|
合计: |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采 购 合 同
采购单位(甲方):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供货单位(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苗木采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买方对苗木的基本要求:
苗木类型:木槿、榉树。
品相要求:树干通直(不弯),树型端正(不偏冠),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破皮,无烧枝,精品苗木;
规格要求:木槿直径3厘米,榉树直径3厘米。
土球要求:土球直径为35厘米以上,土球包扎必须牢固,无散落,无破损;
卸车要求:供货商负责卸苗至业主所在村指定地点,卸车后要保证土球完好,分开摆放整齐以便测量验收。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以上所有指标合格视为合格,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将拒收货物拒付苗款,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第三条 交货方式:
供货商负责卸苗至业主所在村指定地点,卸车后要保证土球完好,分开摆放整齐以便测量验收。
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后的10日内供货,如不能及时提供符合标准的苗木,视为供货方违约,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所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第四条 验收:
买方应在卖方交货后进行验收;验收要求:苗木质量应符合询价公告要求。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苗木最终价格=苗木成交单价(中标价)*实际验收数量,供货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最终合同价的70%,余款待2022年年底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无息)在供货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款。
第六条 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1、苗木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退货和赔偿损失。
3、根据买方下达的供货要求单供货,迟延交货的,卖方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