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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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26 |
招标代理: |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区尾水廊道二期安置房西侧地块项目EPC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 |
本发包项目洪泽区尾水廊道二期安置房西侧地块项目EPC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洪泽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洪泽县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单独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小型项目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东海路东侧、大禹路北侧、洞庭湖路南侧。(具体用地范围和用地面积以国土及规划部门最终批准的红线为准。
2.2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 186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1355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6562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4796 平方米(含人防约 3029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7亿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2.4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完工,向招标人移交全部资料为止。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2万元整
2.7项目编码:hzxxgc2021018
2.8发包控制费率: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发包文件附件)×56%(费率),投标人所报费率不得等于或高于上述费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造价员及以上资质人员,最低配备2名
3.7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形式投标或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3.8其它要求: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20年01月01日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盖章的公司基本户信息相关证明或基本户承诺书。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如投标人被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费率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费率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费率相同及其它情形由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中标单位开展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前需按淮住建发[2016]178号文要求进行相关备案事宜。
5.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25日。即日起投标申请人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发包文件等)。公告发布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发包人开标前可能对发包文件做出修改,投标单位应及时关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第2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文件等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缴纳发包文件资料费200元,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疫情防控期间,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请带好口罩,实行实名制登记,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需接受体温检测,排队间隔1米。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入,开标结束请及时离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aia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洪泽县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小强 电 话:***
招标代理: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勇 电 话:***
2021 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