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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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23 |
招标代理: | 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两江水务有限公司****年次氯酸钠(原液)、次氯酸钙固体(漂精)、液氯采购(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两江水务有限公司****年次氯酸钠(原液)、次氯酸钙固体(漂精)、液氯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两江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项 |
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次氯酸钠(原液)、次氯酸钙固体(漂精)、液氯采购(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次氯酸钠(原液)、次氯酸钙固体(漂精)、液氯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内容:采购比选货物清单
序号 |
消毒剂种类 |
厂站名称 |
2021年招标明细(吨) |
2021年招标量合计(吨) |
备注 |
1 |
次氯酸钠(原液) |
鱼嘴水厂 |
645 |
654 |
预测数量 |
洛碛补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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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石补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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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次氯酸钙固体(漂精) |
明月沱水厂 |
1.4 |
3 |
|
石垭水厂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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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柳补氯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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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液氯 |
牛头岩水厂 |
26 |
26 |
备注:本次招标次氯酸钠(原液)、次氯酸钙固体(漂精)、液氯数量为预测数量,卖方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买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经买方确认并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本合同供货期限为12个月(自中标经济合同签署之日起起算)。合同签署后供货期满12个月或中标金额履约完成即合同供货部分履约完成。
2.2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时间,中标人在24小时内运到招标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实际情况与招标人的要求进行供货,以招标人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商务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2.5供货期:本合同供货期限为12个月(自中标经济合同签署之日起起算)。合同签署后供货期满12个月或中标金额履约完成即合同供货部分履约完成。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上述证件);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代理商或经销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
4.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
①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任意一年投标产品(次氯酸钠)销售量达到 2000 吨(提供销售合同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②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任意一年投标产品(次氯酸钙固体)销售量达到 10 吨(提供销售合同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③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任意一年投标产品(液氯)销售量达到 100 吨(提供销售合同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
①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任意一年投标产品(次氯酸钠)销售量达到 1000 吨(投标人需提供销售合同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②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任意一年投标产品(次氯酸钙固体)销售量达到 10 吨(提供销售合同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③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任意一年投标产品(液氯)销售量达到 100 吨(提供销售合同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4.3投标人须提供 2 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法人章)。
4.4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法人章)。
4.5投标人必须在渝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其中能储存100吨以上的次氯酸钠的储药池),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提供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以及承诺书;储药池需提供照片且照片上需显示投标人名称)。
4.6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品备案证明》、《押运人员押运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营运手续;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及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提供以上文件的复印件)。
4.7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比选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1 年 3 月 23 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00 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比选采购中心。
6.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3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发布。
8.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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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 话:***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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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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