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8 |
---|---|
截止日期: | 2021.05.05 |
招标代理: |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天东林管局**分局人工造林项目(第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湖东路***号**国际大厦**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采招字[** |
项目概况
2021年天东林管局奇台分局人工造林项目(第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采招字[2021]XJJZC-014
项目名称:2021年天东林管局奇台分局人工造林项目(第二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05000
最高限价(元):704899.33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1年天东林管局奇台分局人工造林项目(第二标段)
数量:490亩
预算金额(元):70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疆天东林管局奇台分局天保工程2021年度人工造林面积490亩,林种为水土保持林,栽植主要树种为云杉、苹果、杏树,定植苗木27440株(不含10%折损/补植),架设围栏7064m,设立宣传标志牌1块,抚育490亩、辅助灌溉及后期管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开工日期:2021年5月5日 竣工日期:2021年7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6%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3、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9日至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8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奇台分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