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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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24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采购详情 采购单 **大越路汽车吊租赁招标公告.doc 附件*-*:《招标公告》 **新区大越路东侧*#地块(三标段)项目汽车吊及叉车租赁 招 标 公 告 中建七局(**)有限公司 ****年*月**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为满足中建七局(**)有限公司**新区大越路东侧*#地块(三标段)项目施工 |
关键词: | 租赁 汽车 路 |
附件2-1:《招标公告》
镜湖新区大越路东侧6#地块(三标段)项目汽车吊及叉车租赁
招
标
公
告
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2021年 3月 18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为满足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镜湖新区大越路东侧6#地块(三标段)项目施工生产需要,现就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镜湖新区大越路东侧6#地块(三标段)项目所需汽车吊及叉车租赁进行招标进行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组织: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2.招标项目:镜湖新区大越路东侧6#地块(三标段)项目。
3.招标内容: 汽车吊及叉车租赁。
序号 |
分包分供单项名称 |
单位 |
项目特征/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汽车吊 |
台班 1.1.1 |
50T |
|
2 |
汽车吊 |
台班
|
35T |
|
3 |
汽车吊 |
台班
|
25T |
|
4 |
汽车吊 |
台班
|
16T |
|
5 |
叉车 |
台班
|
3T |
|
6 |
随车吊 |
台班
|
6.8米 |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股份各分/子企业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5.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满足我方要求。
6.能够提供近3年中建系统内部(或其他单位)销售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合同。
7.指定品牌: 无
8.其他要求: 积极配合项目部施工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03月24日17时,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采购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yzw.cn/),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说明:
①已在采购平台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yzw.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
②未在采购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需先登录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yzw.cn/)网页注册成功且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由采购平台公开报名产生,资格审查由中建七局 有限公司采购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②相关业绩证明
3.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为 年 月 日。
4.资格复审(如有)
5.1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采购工作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考察)。
5.2资格复审(现场考察)主要内容为:实力规模、生产场地、生产工艺、售后服务及技术性能配置水平等方面。
5.3资格复审(现场考察)时间另行确定,具体时间考察前工作小组将提前告知被考察供应商。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不发布书面招标文件。
3.发放平台:招标方通过采购平台(https://www.yzw.cn/)进行发放。
4.发放对象:投标资格审查合格且经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采购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投标人通过网络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联系人及电话:***
葛丽梅 1537240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