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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鸭溪西彭园区段至宏钢数控公司段管道修复工程邀请比选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17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17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一、询价条件 本招标项目野鸭溪西彭园区段至宏钢数控公司段管道修复工程招标人为**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名称:野鸭溪西彭园区段至宏钢数控公司段管道修复工程 (二)工程地址:****西彭镇 (三)工程概况及范围:修复管道长约**米,
 
招标公告正文
 

 

一、询价条件

本招标项目野鸭溪西彭园区段至宏钢数控公司段管道修复工程招标人为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名称:野鸭溪西彭园区段至宏钢数控公司段管道修复工程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概况及范围:修复管道长约51米,包括混凝土井、顶管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最高限价: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121991.8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881.97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全部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措施费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措施费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招标人给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暂列金额、暂估价不能调整。

(五)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三)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收到邀请比选书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 3 月 17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西彭工业园官方网站(http:// www.cqxpgyy.com)上“公示公告→招标信息”中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14时00分至2021年3月19日14时30分,地点为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决算技术部(214室)。

(二)递交报价书的同时需提供以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2400元至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如无法提供保函,需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的2400元投标保证金至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必须由投标人的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以上投标保证金递交保函或银行转账时均需注明“野鸭溪管道修复工程投标保证金”,否则当场退还投标文件。确定施工单位后,未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7日内全部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均不计息(收款单位: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西彭支行;账号3100082209022106040)

(三)开标时间:2021年 3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评标地点:西彭园区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收到邀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六、付款办法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

(二)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提交合格、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并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明细表、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对比表(含变更增(减)工程量),经监理人及发包人现场代表审核后,如实际完成工程量(含变更增(减)工程量)多于合同工程量,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如实际完成工程量(含变更增(减)工程量)少于合同工程量,支付至实际完成金额的70%;

(三)如需发包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结算项目,需发包人内审后送至发包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金额为准),如不需要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的结算项目,发包人内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内审金额为准。

(四)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2年期满后15日内无息退还。

(五)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每笔进度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暂缓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需正常履行本合同。 

(六)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承包人应按中标总金额的10%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帐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出,且银行转帐、银行保函均需注明“野鸭溪管道修复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均不计息。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金额、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不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收款单位: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西彭支行;账号3100082209022106040)

(七)低价风险担保

中标人的中标总价若低于招标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的百分之八十五(含)时,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中标人需提供资金担保,金额为(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85%-中标总价)*3,该担保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不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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