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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用房项目招标公告(E3205010304007643007001)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1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教育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17
截止日期:2021.03.29
招标代理: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Report **荟同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教育用房项目高压成套柜采购标段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荟同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教育用房项目高压成套柜采购已由******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备[****]**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
关键词: 教育
 
招标公告正文
Report

苏州荟同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教育用房项目高压成套柜采购标段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荟同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教育用房项目高压成套柜采购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备[2020]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荟同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荟同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高铁新城相城大道东、富翔路北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366.135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7643007001
苏州荟同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教育用房项目高压成套柜采购
高压成套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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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03月17日8:00至2021年03月23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29日 09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 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以下所需内容原件扫描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供应商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申请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代理商及厂家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4)一家投标申请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家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项目授权书签署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则该品牌经销商均不予入围) (5)所投高压成套柜型式试验报告须与本次供货需求一览表中的电压等级及类别相符合; (6)投标人近十二个月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内容及格式须严格按照资审文件附件,上传的承诺书原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公章需为红色;招标人经查证投标申请人违背承诺书内容均取消其投标资格;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9)如投标单位被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部或者国网省级电力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 (10)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申请人需在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资料; (2)资审文件中要求的资料。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五、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六、本工程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年度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 七、 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未完全提供本公告要求资料的扫描件的及资料上传不清晰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八、取消“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荟同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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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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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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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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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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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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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资审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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