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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次氯酸钠消毒液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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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1.03.1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自来水招标 水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17
截止日期:2021.03.23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年度次氯酸钠消毒液采购项目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自来水厂有限公司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年度次氯酸钠消毒液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次氯酸钠消毒液 吨 ***
关键词: 自来水 水厂
 
招标公告正文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次氯酸钠消毒液采购项目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次氯酸钠消毒液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次氯酸钠消毒液

 

310

项目

指标

外观

浅黄色液体

在效氯(以C1计)的质量分数,%

≥10.0

游离碱(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

0.1-1.0

铁(Fe)质量分数,%

≤0.005

砷的质量分数/%

≤0.0001

镉的质量分数/%

≤0.0005

铬(六价)的质量分数/%

≤0.005

铅的质量分数/%

≤0.001

银的质量分数/%

≤0.005

硒的质量分数/%

≤0.001

贡的质量分数/%

≤0.0002

亚氯酸盐的质量分数/%

≤0.07

注:采用食品级次氯酸钠,原材料为纯水提取物10吨起运。

说明:

一、本项目的单价限价750元/吨,数量310吨,总价限价232500元。总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是与本采购项目相关药剂的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经销商;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2月-2021年2月)承担过相关产品应用于供水工程的业绩。

4.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货物的生产、运输、送货(上下力费)、检验、税金、后期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

2.报价文件构成

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要求依次提供,且必须包含:

(1)资质证明文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a.生产商或其授权经销商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b.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2月-2021年2月)承担过相关产品应用于供水工程的业绩。(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c.由相关疾控部门出具的药剂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2)报价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一)。

(3)后期服务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二)。

(4)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要求进行逐条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所有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四)。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意: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需加盖公章,还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如涉及报价人名称变更、资质证书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3、所投产品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否则报价无效。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报价无效。

4、供应商提供的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

5、纸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响应文件请于2021年3月23日上午14:00-14:30时密封送至启东市汇龙镇银洲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开标室4(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询价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4600元的报价保证金(现金),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报价文件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7.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

(2)采用食品级次氯酸钠,原材料为纯水提取物,且须符合相关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通知》(启市管[2017]41号)文件要求,对本项目采购货物进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2)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供应商提交的货物进行抽样检验(抽检费用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如在抽检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人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市场管理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3)成交供应商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合格后,由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质量、参数、品牌等要点进行验收并签发验收单。若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不合格的,则未使用的药剂全部退货,已使用的药剂但未结付货款的,则货款不予支付,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终止双方合同。

(4)药剂质量满足使用要求。如药剂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在接到通知后,服务人员在24个小时内赶至现场。

(5)如果供应商不能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将禁止该单位参加采购人的相关招标活动。

3.交货期:交货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整一年,供货采取分批供货制,每次采购量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每次供货时提供药剂生产厂家检验报告单(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成交供应商须于接到采购单位送货通知后的2日历天内送货到位并通过验收。

4.交货、安装地点:送货地点为 采购方指定地点 ,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送货至其指定地点,按确保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6.约定事项:

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抽检,如抽检时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则视为验收不合格,所供货物将作退厂处理,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终止双方合同。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签订合同,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备案。

3.成交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必须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承诺函原件(必须原厂盖章,承诺函中注明品名、拟采购数量与本次采购项目品名、拟采购数量一致),以及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不能提供,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合同范本(格式见附件五)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七、付款方式:

1、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本次采购年耗用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按每次实际采购量计,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的30天内付款100%。

2、支付条件:成交供应商须在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供药剂生产厂家检验报告单,不能提供的将被视为验收不合格。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7日


附件一:报价承诺书

报 价 承 诺 书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的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次氯酸钠消毒液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手机: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后期服务承诺书

后 期 服 务 承 诺 书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次氯酸钠消毒液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单位承诺药剂质量满足使用要求。如药剂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在接到通知后,服务人员在24个小时内赶至现场。

2.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           职务: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次氯酸钠消毒液采购项目

项目

指标

报价产品报价质量技术要求响应情况(正偏离、满足、负偏离)

货物技术资料对应页码

外观

浅黄色液体

 

 

在效氯(以C1计)的质量分数,%

≥10.0

 

 

游离碱(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

0.1-1.0

 

 

铁(Fe)质量分数,%

≤0.005

 

 

砷的质量分数/%

≤0.0001

 

 

镉的质量分数/%

≤0.0005

 

 

铬(六价)的质量分数/%

≤0.005

 

 

铅的质量分数/%

≤0.001

 

 

银的质量分数/%

≤0.005

 

 

硒的质量分数/%

≤0.001

 

 

贡的质量分数/%

≤0.0002

 

 

亚氯酸盐的质量分数/%

≤0.07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报    价    表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次氯酸钠消毒液采购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生产厂商或品牌

数量

单价

(元/吨)

合价(元)

1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次氯酸钠消毒液采购项目

 

310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次氯酸钠消毒液采购项目

购买合同

采购方: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供货方:                             

买卖双方依据中标通知书内容:采购方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采购方所需次氯酸钠消毒液与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货方)签订货物供货合同。相关具体商务及技术条款如下:

一、商务条款

1.供货范围:

采购方订购的产品清单及价格如下:     单价:人民币元

序号

材料名称

生产厂或品牌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次氯酸钠消毒液

 

310

 

 

含13%增值税,含运费,含卸货费

 

合计

 

备注:1、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含卸货费(详见合同价格条款)。

2、结算货款时以采购方实际购买数量和规格为准。

3、根据实际要求发货。

4、如采购中碰到清单以外的产品规格型号,可补充报价,正常供货。

5、如现场安装需要,需供方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质量及技术要求

 

2.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

(1)供方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

(2)采用食品级次氯酸钠,原材料为纯水提取物,且须符合相关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次氯酸钠消毒液

 

按实际需求送货

项目

指标

外观

浅黄色液体

在效氯(以C1计)的质量分数,%

10.0

游离碱(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

0.1-1.0

铁(Fe)质量分数,%

0.005

砷的质量分数/%

0.0001

镉的质量分数/%

0.0005

铬(六价)的质量分数/%

0.005

铅的质量分数/%

0.001

银的质量分数/%

0.005

硒的质量分数/%

0.001

贡的质量分数/%

0.0002

亚氯酸盐的质量分数/%

0.07

3.合同价格: 

合同单价中,包含了所有产品的制作、运输至施工地点、上下力资的含税单价、税费、现场安装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技术协议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及时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4.付款方式:非长期供货商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其他按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财务规定的方式支付。每批次供货验收完毕后,采购方通知并收到供货方发票后30天内付款100%。

5.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签署的五个工作日内打到采购方指定账户。在供应商完成全部项目服务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6.交货日期、地点:

合同交货期为接到采购方通知一周之内送货,以最后一批货物到达指定到货地点开箱验收后为准。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供货方负责货物运输,供货方发货后24小时内,应将该货物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发货日期,以传真方式通知采购方,以便做好接货工作。

7.包装与运输:

7.1设备包装应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执行。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减少均由供货方承担;发货同时应附一份详细清单和质量合格证;

7.2供货方安排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和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

8.保险:货物本身及运输由供货方办理保险,其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9.1质保期:自采购方正式正常运行之日起不少于 壹 年(质保期及免费维保期在标书中注明)。

9.2质保期内,因供货方所供货物的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货方在接采购方通知后12小时内,情况紧急时8小时内,派人员赶到采购方现场,免费排除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如供货方逾期不予答复和处理,则视为采购方上述要求已被接受。供货方应承担采购方自行补救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9.3质保期满后,出现故障时,供货方仍应按上述时限派人员赶到采购方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其余按维保协议执行。

9.4供货方应提供货物的最低使用年限,在此期间内,不应发生非人为操作原因的重大故障,否则,采购方有权追溯供货方的责任。

10.违约责任:

10.1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造成无法及时供货或足量供货,双方可协商解决。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无法履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10.2在合同期内价格一律不得变动。因价格上涨供货方执意不发货,造成采购方的一切损失(含违约责任)由供货方全部承担,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10.3供货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时,供货方应承担单批采购标的额30%的违约金;若供货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供货,在采购方同意供货方延期交货时,供货方应向采购方付延期违约金,按每天单批采购标的额的5‰计收,直至顺延期限满时止。在供货期限内发生上述两次违约情况,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解除本合同。

10.4供货方在货到现场时必须通知甲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10.5供货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标书要求满足采购方技术要求,供货方应双倍返还采购方支付的货款。同时采购方保留对供货方追究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1.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变更。若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11.2变更或解除合同,非采购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二、技术条款

1.质量检验要求:材料全部到达现场后,供货方应按采购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进行检验。如供货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采购方有权检验,并对缺件、质量损坏情况做出记录,供货方应认可并负责处理。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2.1供货方必须向采购方承诺技术后援支持。供货方必须合约期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并对采购方人员进行培训。保修期满后供货方应继续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2供货方必须履行其投标书中的售后服务承诺。

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有效期为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

2.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出现问题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南通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方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文件、投标书和投标书附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

 

采购方(章):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税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供货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税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附件六

启东市政府采购货物质量检测委托书

***

 

政府采购项目内容

 

委托单位参与检测

主要负责人***

***

职务

 

联系电话

***

委托采购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

 

供货完成时间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联系人

***

中标单位

联系电话

***

 

          

             委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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