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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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07 |
招标代理: | 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关于**省***第一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ZYG-**-****-*)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省***第一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时间)前 |
关键词: | 中学 |
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广昌县第一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ZYG-21-0006-1)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西省广昌县第一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07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YG-21-0006-1
项目名称:江西省广昌县第一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64639.90 元
最高限价:1764639.9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广购2021F000428558 | 江西省广昌县第一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1764639.9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货物必须在20日之内,运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开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1月至开标截止前任一个月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原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1月至开标截止前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2020年1月至开标截止前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开标时,提供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0:00 至 2021年03月24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07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广昌县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后院(档案局一楼右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广昌县第一中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