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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王小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1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扬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17
地 区:扬州市
内 容:******蒋王小学食堂食品原材料 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根据***教育局《****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扬教发[****]**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的规范管理、保障食品安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我校前期食堂****年*月至*
 
招标公告正文

扬州市邗江区蒋王小学食堂食品原材料
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扬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扬教发[2015]8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的规范管理、保障食品安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我校前期食堂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采购中流标品种“洗涤易耗品”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采购内容、数量和要求
食堂洗涤易耗品,投标人必须能对所投标类别内所有品种商品供货。投标人按每天代伙数2100人自行估算供货数量,送货地点为邗江区蒋王小学食堂,粮油类、洗涤易耗品类一般每周送货一次,其它类别要求根据订货单当天上午7:30之前送达。
二、供货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2.代理商须取得授权书;
3.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书,能自觉遵守我校后勤部门各项管理规定;
5.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完善的供货服务并能够提供临时或特别保障供给;  
6.凡在企业经营期间出现服务事故或不服从管理经沟通后仍不改正的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加我校食堂招投标。
四、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供货时每批次产品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含法律责任);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因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食堂验收人员有权当即拒收并责令该供应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补救以保证我校食堂正常生产;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学校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学校食堂正常运转,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从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扣除部分金额(不予返还)作为处罚;  
5.供应商出现因供货时间、质量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经通告未见效果时,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周通知学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纳入招标非诚信名单(三年内不得投标,下同)。供应商终止合同后,第二中标人自然中标并签订合同。如顺位中标人不愿承接,则由学校对该项目重新招标;
6.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法律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
(2)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
(3)单位简介及上一年度销售额证明材料;
(4)货物简介及服务承诺(重点突出所提供货物的特点和供货商的服务特色、优惠方案、售后服务);(附件四)
(5)上一年度与学校合作的典型案例简介及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
(6)所供商品报价表(附件二),报价表须按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没有的应注明“无”字样,不得缺项、增项,报价表每页须有供货商签章。粮油类需提供样品供评标用。同一类别商品市场价格下浮率只能为一个;
(7)评标办法(附件一)中提到的影响评分的证明材料及其他供货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8)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后密封,制作成正、副本共两册,投标人\联系电话***
六、投标报价及结算依据
1.报价构成: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括货物价格、运杂费、包装费、各项检测费、税费及售后服务费等综合费用;
2.投标人必须按投标项目进行详细分项报价,所有项目报价参考基准价:①2020年3月5日扬州价格通http://www.yzjgt.cn/公示的每日菜价均价为依据,②网站未公示价格品种调研市内农贸市场取均价为参考基准价。投标人对一类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标准的让利百分比;(即下文的“下浮率”)
3.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原则上不得涂改,修改时使用大写数字手写并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企业印章;
5本次招标的中标价即为本月供货结算价;在合同期内,每月供货结算价以扬州价格通网站发布的当月首个供货日均价信息为基准,网站未公示品种以调研学校周边农贸市场价格为基准。结算方法:“均价”*(100%-下浮率)=供货价;
6、本次招标采购的部分商品,扬州价格通网站未公布价格,这一类商品统一划为固定单价品种,报价参考市内联谊、石塔、四季园农贸市场当前市场价格并对未来2个月市场价格进行预判后报价。在一年供货期内每两个月一次由甲乙双方共同调研市场,双方再次议定该采购项商品价格;
七、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采用微信、支付宝转帐形式缴纳(不接受支票、现金),在招标报名咨询资质初审合格、确认投标时交纳。
2.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
②.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八、定标方式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书,若对本招标书任何内容有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释疑。
2.为做到公平公正,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提供的密封投标文件后,由学校招标工作小组统一开启标书,审查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对投标单位进行供应商评审。
3.中标者的确定:采用综合评标法。
学校招标工作小组在确定中标者时,将对投标方的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报价,服务承诺、质量保证等逐项进行评分,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企业。
4.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在邗江教育网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中标后应完成工作
1、被确定为本次定点采购中标供货商的学校将在邗江区教育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中标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与扬州市邗江区蒋王小学签订供货合同,逾期不签或弃标则视为自行放弃,由本次招标下一名次替补,依次类推;
2、被确定为本次定点采购中标供货商的,只能提供规定类别的商品,不得跨类别供货,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3、因受2020年上半年疫情影响,本次供货合同时效为2021年3月—2022年6月(一年半左右)。
4、合同期内供货商出现下列情况,取消供货资格:
(1)经常短斤少两或故意弄虚作假的;
(2)配送不及时被食堂约谈两次以上或配送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影响食堂正常供应一次的;
(3)中标后被发现价格经常性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
(4)出现各种质量问题,配送的食品出现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杂质,含有毒有害物质、寄生虫或微生物超标、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病死禽兽水产品及其制品、掺假掺杂伪造、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超过保质期等情况的。
(5)食材不符合相关要求时,学校食堂一律拒收,累积两次拒收,取消供货资格。 
十.投标流程 
1、网上发布招标信息时间:2021年3月17日-3月24日,网址http://www.hj.gov.cn/jyj/index.shtml,直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报名咨询、资格初审:
自公告发布之日到2021年3月23日,在此期间均可到蒋王小学1号楼二楼总务处进行投标报名和投标咨询,并且进行投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原件。
3、标书送达时间及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统一于2021年3月24日14:30-16:30将投标书(原件现场查看)送至我校总务处(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后退还),过时不候。
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
学校地址:***
单位名称:扬州市邗江区蒋王镇中心小学食堂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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