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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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24 |
招标代理: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饶市 |
内 容: | **************关于*****区**局大屏显示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ZH-****-**#)询价采购公告 **************受*****区**局委托,依据**区政府采购办计划,对其所需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区**局大屏 |
关键词: | 显示器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委托,依据广丰区政府采购办计划,对其所需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大屏显示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ZH-2021-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联系人:程科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预算:231400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31400元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 |
备注 |
SHZH-2021-10# |
/ |
一批 |
231400元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注:1、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设备及服务,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从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22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09:00~11:00,14:30~16:30时(北京时间)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丰区梦溪嘉园7栋01,将以上要求的材料整理成册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为2021年03月2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在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塘路)。
六、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询价通知书。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以书面文件向我公司询问。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提示: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用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报名:供应商账户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线下项目报名---搜索“本项目名称”即可报名,未按照要求报名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4009980000)。
2、凡购买本询价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询价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3、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存有质疑,请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我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的资料:提供以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后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