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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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天文馆(**科技馆分馆)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天文馆(上海科技馆分馆)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天文馆(上海科技馆分馆)办公家具
2、招标编号:SHXM-00-20210316-047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cg21-10098)
3、预算编号:00-21-2440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上海天文馆(上海科技馆分馆)办公家具,共1个包,供应商需根据采购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家具的生产、交货、安装及验收,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家具的生产并免费调试安装到位,且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分别搬运至天文馆内的指定地点(含两次搬运)。相关家具待全部验收合格后交由采购人,之前所有的成品保护均由供应商负责。
7、采购预算金额:1392800.00元(国库资金:13928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9、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为1392800元人民币,其中三楼办公室1、2、3、4的全套家具最高限价为18000元,负一楼物业、安保休息室的文件矮柜最高限价为400元,超过任一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家具的生产并免费调试安装到位,且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分别搬运至天文馆内的指定地点(含两次搬运)。相关家具待全部验收合格后交由采购人,之前所有的成品保护均由供应商负责。
11、项目联系人***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1-03-16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3-23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03-16 16:00:00至2021-03-23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04-06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1-04-06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科技馆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0号 地址:***
邮编:200127 邮编:200082
联系人:方慧婷 联系人***
电话:68622000 电话:***
传真:68622000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