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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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29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省晨兴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青冈县 |
内 容: | **至**高速公路(S**)工程临时取料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人:************ 采购单位:***林业局 **至**高速公路(S**)工程临时取料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制服 路 |
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临时取料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6 14:58 发布人:黑龙江省晨兴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青冈县林业局
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临时取料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临时取料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5号赫时大厦18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29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CXZB-FW-2021-010
项目名称: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临时取料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67.262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猛犸象地质公园》规划修编,详见磋商文件或现场、电话咨询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二)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失信记录核查路径: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3日,每天上午9至11时30分,下午13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晨兴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5号赫时大厦1808)
方式:现场领取
投标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售价:人民币500.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黑龙江省晨兴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晨兴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5号赫时大厦1808)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落实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冈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晨兴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