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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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汽车衡(地磅)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一、采购人:*****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黄河路***号交警支队院内 联系人:周军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汇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华泰国际金融中 |
关键词: | 汽车 |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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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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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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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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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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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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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汽车衡(地磅)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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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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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
3、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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