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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宁海路南延改造工程宁海路(东海大道-栟茶河)道路施工等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1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16
招标代理: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项目编号 B**************** 项目名称 *******延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B********************** 标段名称 **路(**大道-栟茶河)道路施工 工程类型 施工 *******延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B3206210336000579 项目名称 海安市宁海路南延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B3206210336000579002001 标段名称 宁海路(东海大道-栟茶河)道路施工
工程类型 施工    

海安市宁海路南延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宁海路南延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以下统称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海路(东海大道-栟茶河)道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宁海路(东海大道-栟茶河)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北起与现状G328 交叉口,向南延伸至与规划恒联路交叉口,路线全长约686m,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40m,幼儿园路段道路红线宽度44.5m。

2.1.3合同估算价:200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10月3日,工期:180日历天;其中道路主车道必须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含道路、排水、弱电等工程施工(含老路面拆除)(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9年3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投标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10)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至 2021年3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40.00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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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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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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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13-8181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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