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6 |
---|---|
截止日期: | 2021.03.31 |
招标业主: | 聊城市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 |
招标代理: | 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聊城市 |
内 容: | ************团体生物反馈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 地址:**省******* 联系人:马林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昌润路与**胡同交叉口往北明康房产*楼 联系人:杨立君 联系电话:***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A | 聊城市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团体生物反馈仪采购项目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范围,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其相关服务; 3、供应商如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为进口设备,供货时需提供商检证明、完税证明及报关单; 5、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设备生产商的销售授权书原件。 |
2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