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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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23 |
招标业主: | 湖北省中医院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与疾控组发布的《关于较快推进医疗机构新冠疫情数据自动采集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新冠疫情数据报送建设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名称:******新冠疫情数据报送建设项目 二、招标内容:向***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报送******新冠疫情数据。按照*** |
关键词: | 医院 |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与疾控组发布的《关于较快推进医疗机构新冠疫情数据自动采集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湖北省中医院新冠疫情数据报送建设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中医院新冠疫情数据报送建设项目
二、招标内容:向武汉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报送湖北省中医院新冠疫情数据。按照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提出的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新冠疫情信息管理、监测分析、监测预警等方面的作用,为实时掌握全市发热门诊初复诊患者,确诊、疑似新冠肺炎住院患者的就诊信息,将数据采集内容进行全面扩展,采集方式由疫情期间手工网络直报,改为与医院信息系统接口实时自动采集方式。
为严防秋冬季节疫情反弹,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推进在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武汉市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的通知》要求,在前期数据接入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落实部分涉疫数据实时接入,实现对疫情形势的高效研判和快速响应。
三、投标人报名条件与资质要求:
“投标人”是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参加湖北省中医院组织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条件
1.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投标商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如有被依法禁止报价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近二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信誉不良等,则该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将被拒绝。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
2.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文件必须完全满足中所规定的相关要求。
四、报名资料
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正副本分别密封。须是打印文件,封面上须写明:(1)项目名称;(2)投标方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⑶正本或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必须一致,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投标文件须用中文编写,用A4幅面纸打印,以人民币报价;(5)招标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23日止。
3.报名地点:湖北省中医院院信息中心(花园山院区)
4.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
五:开评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湖北省中医院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