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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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19 |
地 区: | 蚌埠市 |
内 容: | 招 标 文 件 ggzy.bengbu.gov.cn 项目名称: *区跨淮河四座桥路灯亮化灯日常维护项目 ****.*.** *区跨淮河四座桥路灯亮化灯日常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区跨淮河四座桥路灯亮化灯日常维护项目 招标地址:*** 项目性质:服务类 项目地 |
关键词: | 路灯 路 |
招 标 文 件
ggzy.bengbu.gov.cn
项目名称: 市区跨淮河四座桥路灯亮化灯日常维护项目
2021.3.16
市区跨淮河四座桥路灯亮化灯日常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一、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市区跨淮河四座桥路灯亮化灯日常维护项目
招标地址:***
项目性质:服务类
项目地点:蚌埠市
服务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内容:市区跨淮河四座桥桥面路灯、亮化灯的灯具、线路、设施日常维护及更换;每周不少于两次晚上对桥面路灯、亮化灯及配电设施等进行巡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五级);城市道路照明设备安装);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下载时间:2021年 3月16日以后
2、下载地址:***
四、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3月16日
2、开标时间:2021年 3月19日 15时 00分
3、开标地点: 蚌埠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蚌埠市沿淮路256号)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六、其他事项说明
开标前缴纳500元投标保证金(现金)至蚌埠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直属分中心人教科,电话0552-7289982。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蚌埠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直属分中心
地 址:蚌埠市沿淮路256号 联系人***
电 话:13515527817
招标时间安排表 号 |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1 |
发布招标公告 |
2021.3.16 |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bengbu.gov.cn/ |
2 |
现场勘察 |
自行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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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
2021年3月19日 15:00 |
蚌埠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蚌埠市沿淮路256号)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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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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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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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1 序号 |
序列名称 |
序列内容 |
1 |
工程名称 |
市区跨淮河四座桥路灯亮化灯日常维护项目 |
2 |
建设地点 |
蚌埠市 |
3 |
招标人 |
蚌埠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直属分中心 |
4 |
工程概况 |
市区跨淮河四座桥桥面路灯、亮化灯的灯具、线路、设施日常维护及更换;每周不少于两次晚上对桥面路灯、亮化灯及配电设施等进行巡查。 |
5 |
投标控制价 |
12.4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6 |
资金来源 |
大桥养护专项经费 |
7 |
支付方式 |
每季度支付一次,支付至应付价款的95%;合同期内最后28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 |
8 |
服务期限 |
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如中标单位履约良好,甲乙双方无异议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续签下年度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 |
9 |
质量标准要求 |
确保市区跨淮河四座桥路灯、亮化灯使用正常。 |
10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价中标 |
1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2 |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资质等级: 见招标公告 |
13 |
人员要求 |
电工持证上岗,具有类似工作经历(优先),至少一人具有高压操作证 |
14 |
投标文件 |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胶装成册; 2、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递交; 3、在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时间: |
15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序号 |
序列名称 |
序列内容 |
1 |
投标保证金
|
1、保证金费用缴纳方式和数额: 现金方式,缴纳至蚌埠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直属分中心人教科,投标保证金为500元。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行为的; 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行为的; 未参加投标的。 3、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立即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
2 |
中标人履约担保 |
无 |
3 |
总包及 分包规定 |
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合同转包给其它单位。 |
4 |
现场条件 |
具备 |
5 |
递交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14:00-15:00,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料。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拒收。
|
6 |
开标注 意事项 |
1、投标人参加开标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本人参加投标,持本人身份证参加。 2、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别胶装密封。 3、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正常投标行为: ①投标授权人代表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到达开标现场的; ②开标现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资质、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的; ③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后,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7 |
备注 |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组合式变电箱出线部分电力线缆、路灯、护栏灯、射灯、洗墙灯等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更换、日常养护保洁等工作,其中亮化灯部位仅限于桥面及人工与小型设备能实施的部位。 2、维修过程中主材(灯具、配电类电器、线缆)由甲方提供,其他辅材(包含但不限于螺栓、螺母、胶布、接线盒、配电管、工具等)由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3、対市长热线、市民投诉、数字化城管、路灯所、亮化办、义务监督员定期与不定期巡视反馈等特殊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乙方。
2、招标范围、承包方式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见本须知前附表;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见前附表。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公告。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自行踏勘。
6、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二)开标
6、开标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分别出示法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以上不能出示者视同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6.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6.3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标书中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若中标的,中标无效。
6.4开标由招标人主持,主持人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6.4.1宣布开标纪律;
6.4.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6.4.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4.4按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评审,并向各投标人宣布资格评审结果;
6.4.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
6.4.6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三)评标、定标
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
8、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9评标程序:
9.1资格评审初审标准
评审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是否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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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 审标准 |
1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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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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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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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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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单位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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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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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
9.2商务标开标
初审合格后开商务标(投标报价函)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价的按照废标处理。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当投标报价中最低价相同时,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合同的授予
35、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确定的中标人。
37、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9、签订合同
39.1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款。
39.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9.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同协议书
市区跨淮河四座桥路灯亮化灯日常维护项目
合同协议书
鉴于业主为完成市区跨淮河四座桥路灯亮化灯日常维护项目,提高桥梁形象,保持良好的通行环境,接受乙方的投标书,现由 (以下简称发包人)和 (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协议如下:
一、工程内容:市区跨淮河四座桥桥面路灯、亮化灯的灯具、线路、设施日常维护及更换;每周不少于两次晚上对桥面路灯、亮化灯及配电设施等进行巡查。
本项目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
乙方职责:
1、乙方须具有专业作业机具(如登高车等);具有相关作业人员(持电工资格证、高压操作证等)
2、乙方依据甲方的需求,安排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电工对市区跨淮河四座桥的路灯、亮化灯的线路、用电设施进行日常维修维护,确保路灯、亮化灯正常使用。
3、乙方须填写巡查记录、维修记录并及时上报甲方以便甲方对维修项目实时跟踪控制。(巡查记录表、维修记录表)
4、当每座桥同一侧连续有3盏灯损坏(不亮)或全桥有5盏灯损坏(不亮)时须及时更换维修;每季度末或重大节假日之前,根据路灯损坏情况及甲方要求,及时维修维护。
5、対市长热线、市民投诉、数字化城管、路灯所、亮化办、义务监督员定期与不定期巡视反馈等特殊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6、乙方电工应每周不少于两次晚上对桥面路灯、亮化灯及配电箱变等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向甲方报告。
7、乙方如对路灯、亮化灯的维护有合理化建议,应及时向甲方提出。
8、合同规定由甲方采购的,乙方根据路灯维护的实际及时向甲方汇报,以便甲方及时采购。
9、乙方负责为本项目所需各类机械、设备及人员购置必要的各类保险。
10、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甲方主管单位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配备现场作业所需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循“谁施工、谁负责,负全责”的原则,施工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施工交底,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因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不当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职责:
1、甲方每月不定时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乙方需要协调的问题予以协调。
2、甲方应及时采购主材,以满足乙方路灯、亮化灯维修、维护的需要。
3、甲方每月不少于两次晚上对桥面路灯、亮化灯及配电箱变等进行巡查,并将检查情况向乙方反馈。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巡查中发现有需要更换、维修灯具或设施,而乙方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第一次发生书面警告,后每发生一次处罚伍佰元(在计量款中扣除);三个月内累计四次仍不能及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当接到市长热线、市民投诉、数字化城管、路灯所、亮化办、义务监督员定期与不定期巡视反馈等特殊任务时,乙方未能及时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置,每一次处罚伍佰元(在计量款中扣除)。
五、支付方式:
每季度支付一次,支付至应付价款的95%;合同期满后28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
六、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业主): 乙方(投标人):
(盖章) (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市区跨淮河四座桥路灯亮化灯日常维护项目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甲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 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3)组织对乙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纵向到底,一环不漏。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
(7)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8)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3.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失效。
5.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二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一_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 的投标、施工、竣工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解释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资格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安全生许可证;相关人员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工程合同。
(上述材料均需盖公章)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报价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 (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进行投标。
2、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我方自愿行为,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3、我方自觉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自觉维护蚌埠市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4、我方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没有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让他人挂靠投标。
5、我方保证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6、、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完全同意并认可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其他有关处罚的规定,并在出现违法违规情形时,自愿接受招标单位的处理。
9、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 标 人: 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市区跨淮河四座桥路灯亮化灯常维护项目
工程量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 |
数量(月) |
单价(元) |
小计(元) |
路灯、亮化灯电缆线路、设施、灯具的巡查、维修、更换所需的人员、车辆(含登高车)、维修设备、维修辅材(不含甲方提供的主材)等。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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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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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市区跨淮河四座桥路灯亮化灯常维护项目
日常巡查记录表
承包单位: 编号:
桥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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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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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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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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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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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跨淮河四座桥路灯亮化灯常维护项目
维修记录表
承包单位: 编号:
桥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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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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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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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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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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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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