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6 |
---|---|
截止日期: | 2021.03.26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豫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对**旅游度假酒店建设项目-地热**施工项目进行招标: 一、招标人:**豫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旅游度假酒店建设项目-地热**施工项目 三、招标范围:本项钻井相关的所有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办理勘查许可证(探矿权证)、钻井质量控制、 |
关键词: | 酒店 |
招标公告
江苏豫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对东湖旅游度假酒店建设项目-地热资源施工项目进行招标:
一、招标人:江苏豫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东湖旅游度假酒店建设项目-地热资源施工项目
三、招标范围:本项钻井相关的所有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办理勘查许可证(探矿权证)、钻井质量控制、各类样品采集测试、办理该地热井的采矿证、取水许可证等全部手续;温泉地热井钻井施工、钻井场地平整、临时道路、设备平台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3)投标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单(黑名单)信息。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7)投标企业(其注册地需为江苏省内;若注册地为江苏省外,则必须在江苏省内设有分支机构)能够及时迅捷的提供本项目所需要的各项技术支持、在项目完成后能够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注;以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注册地点为准)。
(8)投标企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至少有两个单项合同额(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400万元及以上(含400万元)钻井勘查施工业绩。(注:证明材料为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中需体现办理取水许可证、探矿权证、采矿权证件,施工合同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招标文件等请登陆“国有企业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登陆地址“http://221.229.221.172:9090/main”。
六、本工程资料费250元/套,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下午15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东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9会议室(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通海路3号)
九、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工程详细概况,中标人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十、招标单位联系人:吴总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陆晓嘉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