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6 |
---|---|
截止日期: | 2021.04.06 |
招标代理: |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本级]************关于******产业引导母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受******财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产业引导母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 |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袁州区财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宜春市袁州区产业引导母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产业引导母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YZ2021-00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序号 |
项目内容 |
基金存续 期限 |
基金管理费 招标控制价 |
预期门槛收益率 招标控制价 |
项目要求 |
1 |
宜春市袁州区产业引导母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 |
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 |
实际出资额× 1.9% ,高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预期门槛收益率>3%,低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
1.基金概况:建立“1+N”母子基金投资模式。由宜春市袁州区财投有限责任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共同负责发起设立宜春市袁州区产业引导母基金。
2.基金规模:母基金总规模20亿元,首期计划出资3亿元。
3.基金组织模式:有限合伙制。
4.基金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其中投资期6年,退出期2年),根据基金经营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延长经营期限,每次延长1年,以连续延长2次为限。
5.基金管理费和业绩绩效:
(1)基金管理费:每年按不超过实际出资额的1.9%收取(如果后续发起成立各类子基金时,子基金管理人和母基金管理人为同一家机构,则母基金在子基金中的出资额不进行重复收取管理费)。
(2)基金原则上按照市场通行惯例确定基金管理公司的收益分配规则,即超过门槛收益率按照普通合伙人提取20%的超额收益提取业绩绩效。如果有限合伙人的业绩分配按照单利计算达到8%/年,则将超过8%/年部分收益的50%奖励给基金管理人。
6.招标控制价说明:
(1)管理费招标控制价:实际出资额× 1.9% ,高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预期门槛收益率招标控制价:预期门槛收益率>3%,低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部分“资格审查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投标人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备案登记;
9.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10.投标人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
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投标报名事项、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2021年3月17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17:00(北京时间)止,拟投标人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jxsggzy.cn/web/)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网站中添加“其他(投标人)”身份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操作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于2021年4月2日17:00点前到账,投标单位从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账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采购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服务能力投标。
2.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第六部分“资格审查表”)。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监督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投标文件共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文件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21年4月6日09: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应将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刻入U盘一份,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单位负责人***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相关疫情防控文件及落实《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文件要求,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室,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手机扫码进入,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并将表格交给工作人员,统一由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7.根据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省新冠指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有关防控措施的通知》文件最新要求,现将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核酸检测事项说明如下:
(1)来(返)赣人员虽来自国内低风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其旅居的设区市(州、盟、地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高风险地区的,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来(返)赣人员虽来自国内低风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其旅居的县(市、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经查验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其他异常症状的,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科(原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七、签订合同
1.代理机构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袁州区财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十、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十一、监督主管部门:宜春市袁州区财政局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