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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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24 |
招标代理: | 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靖江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孤山镇农产品(大米)加工碾米机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孤山镇石桥村民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孤山镇农产品(大米)加工碾米机采购投标人入围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价为**万元,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孤山镇农产品(大米)加工碾米机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靖江市孤山镇石桥村民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孤山镇农产品(大米)加工碾米机采购投标人入围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价为20万元,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农产品(大米)加工碾米机采购,详细内容及清单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 3.2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已制造的,投标人应能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如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其提供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经营、代理或其他有效证书)或能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等的方式。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21年03月15日(上网之日)起至2021年03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须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靖江市东进路西首[城南新区中学对面二楼],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3月24日14时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靖江市孤山镇石桥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双桥路与中心港中路交汇处附近 地 址:靖江市东进路西首[城南新区中学对面二楼]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0523-85198899 180145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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