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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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19 |
招标代理: |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公司****年***交通车服务单位选聘 比选公告 **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比选人”)对公司****年***交通车服务单位选聘(项目编号:****-**XJ****/** )进行公告比选。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比选内容:交通车服务单位选聘, |
关键词: | 交通车 |
公司2021年青白江交通车服务单位选聘
比选公告
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比选人”)对公司2021年青白江交通车服务单位选聘(项目编号:0645-21XJ0013/01 )进行公告比选。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成都市
2.比选内容:交通车服务单位选聘,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人要求。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无违法记录,无社会负面影响;
4.2018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至少具有1个通勤车或交通车服务项目业绩;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文件获取
(一)比选文件自2021年3月12日17时至2021年3月17日17时发售,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二)购买方式
1、电汇购买
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标书费电汇凭证;
(5)《购买比选文件单位登记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格式见附件)。
请将以上报名资料按比选公告附件(购买比选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以整个WORD文档形式发至比选文件发售联系人***
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112010182600046306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北京交大支行
注意:请购买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购买比选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购买比选文件无效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2、比选文件领取方式
电子版比选文件在标书款到账后,通过邮箱发送。
(三)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见五比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 比选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3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国宾总部基地2栋11楼一号会议室(地址:***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白江区香岛大道1509号现代物流大厦7楼
联 系 人***
电 话: 028-89339069
邮 箱:/
比选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东路50号国宾总部基地2栋11楼
联 系 人***
座 机:028-87750332
手 机:18810075701、13731117330
邮 箱:liangchao007@sdic.com.cn、wuxiangtao@sdic.com.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信息平台(http://zbxt.cdcyjt.com:8888/agent/ap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sdic.com.cn)、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roeu.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附件:(电汇购买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粘贴到一个word文档中)
(1)购买比选文件单位登记表(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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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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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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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人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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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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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价格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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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比选文件单位相关人员 |
购买比选文件人员 (即授权代表人,必填) |
本次项目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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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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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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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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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付款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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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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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金额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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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人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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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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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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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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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将于开标前发至比选申请人联系人电子邮箱*** 2、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发票一经开具,概不退换。 3、特别提示: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比选公告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并自查确认满足资格要求后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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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
(4)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5)电汇凭证(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