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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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23 |
招标代理: |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SHXM-**-********-****-***; 公告标题: ***大数据中心信息化运维项目审核服务的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
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大数据中心信息化运维项目审核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大数据中心信息化运维项目审核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210309-030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0613-217135070844) 3、预算编号:00-21-0714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级部门信息化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根据《上海市市本级信息化项目集中预算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2022年度市级预算单位信息化运维项目审核专项服务工作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2018-2020年度信息化运维费用使用情况分析;2、2022年度市级预算单位信息化运维项目评估; 3、信创项目配合验收和资产入库;4、重点信息化运维项目的后评估和绩效评价。2022年度市级预算单位信息化运维项目审核专项服务工作将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咨询机构对本市信息化运维领域提供科学、专业的服务。(具体项目内容、管理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2)项目属性:服务类。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2021年11月30日前。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1600000.00元(国库资金:16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无。 11、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3-11 17: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3-18 17: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注:1.本项目报名不审核,相关资讯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03-11 17:30至2021-03-18 17:3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54679568*16206*5。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03-23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3-23 13:45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8号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8号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2、建议供应商至少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响应文件。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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