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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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受**银行总行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个人按揭资产证券化业务聘请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之受托机构”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本项目针对个人按揭资产证券化业务聘请中介机构服务之受托机构进行采购。 二、采购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个人按揭资产证券化业务聘请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之受托机构”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本项目针对个人按揭资产证券化业务聘请中介机构服务之受托机构进行采购。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0万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
3.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含省级及以上)批准的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如为经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参加,其上级公司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含省级及以上)批准的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
4.近三年(2018年1月起至今),银行业RMBS(个人按揭贷款资产证券化项目)受托服务案例至少1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四、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为经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需提供上级公司授权资料)。
2.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近两年(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状况说明(加盖公章)。
4.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企业的无行贿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5.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含省级及以上)批准的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如为经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其上级公司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含省级及以上)批准的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2018年1月起至今),银行业RMBS(个人按揭贷款资产证券化项目)受托服务案例至少1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客户证明材料等复印文件并加盖公章。
7.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采购人仅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六、资料递交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按要求持供应商征集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
(一)资料递交时间
2021年 3月10日-2021年 3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资料递交地点
招标代理公司地址。
七、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或相关部门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人***
联系邮箱:gyszj@bosc.cn
监督邮箱:caigouzhongxin@bosc.cn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邮箱:lvll0005@163.com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