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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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19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化工园区有机废气污染防治及属地大气环境管理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西路**号华东饭店A***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CC-****FX**** 项目名称:**化 |
关键词: | 防治 |
项目概况
扬州化工园区有机废气污染防治及属地大气环境管理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7号华东饭店A33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TCC-2100FX0451
项目名称:扬州化工园区有机废气污染防治及属地大气环境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20万元
采购需求:进一步提高化工园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废气控制水平和末端治理设施的有效性,降低区域VOCs排放浓度,提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调研、调查园区沿江仓储企业及化工企业罐区VOCs治理现状并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和跟踪企业全面落实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无组织排放收集和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在完成一轮整治后即时开展后评估,确保治理成效。通过上述工作,推进化工园区VOCs治理与减排,建立有机废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4月底前完成企业废气收集治理现状排查工作;2021年6月底前完成企业初步方案;2021年10月底前完成企业废气整改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7号华东饭店A339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汇。(受疫情影响,建议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请汇至以下账号中:户名: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账号:7321810182600023404。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014064415@qq.com。)
售价:300 元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9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楼511会议室
时间:2021年03月19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楼511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