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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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六安市 |
内 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妇幼保健院服务综合楼*楼超*租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年*月**日**时**分(**时间)前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责任公司(火车站对面奥斯汀酒店*楼)领取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裕公区J****G*** *、项目名称:***妇幼保健院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裕安区妇幼保健院服务综合楼1楼超市租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1年3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责任公司(火车站对面奥斯汀酒店6楼)领取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裕公区J2021G015
2、项目名称:裕安区妇幼保健院服务综合楼1楼超市租赁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 R竞争性磋商
5、资金来源:/
6、预算金额:/
7、租金:6万元起租
8、采购需求:裕安区妇幼保健院服务综合楼1楼超市租赁,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9、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10、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签订方式1+1+1,试用期1年,合同期限到期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3月9日至2021年3月19日10时30分
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责任公司(火车站对面奥斯汀酒店6楼)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六安-开标8室)。
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五、开启:
1、 时间:2021年3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六安-开标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按照《关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及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的通知》(六裕扫黑组[2020]3号)的要求,对招投标市场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作为2020年裕安区在十大行业领域开展13项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针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诬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工作要求严厉查处。请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对本公司是否存在上述情形进行认真排查。
(二)、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遵循的相关事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的说明:
根据疫情防控政策的规定,现对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遵循的相关事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1、对授权委托人要求调整为: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到场的由项目经理同时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书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投标人授权的项目经理即委托人员,不得属于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 14 天(开标前 14 天)内在疫情重点区域居住、或最近 14 天(开标前 14 天)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员是否属于前述情形,由投标人开具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说明,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其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 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三)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采购人有权围绕是否为“陪标”拉价格(商务)分值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投标无效,同时给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八、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本项目无需递交磋商保证金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将军路与闻堰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责任公司
地 址:火车站对面奥斯汀酒店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64-5369588
六安市裕安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