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车辆段202012-13音视频记录仪维修委外项目(二次)比选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12-13-2
1.招标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经获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车辆段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贵阳车辆段成本资金,比选人系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车辆段。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比选。
2.招标比选内容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 贵阳车辆段。
2.2 项目内容:
对甲方摄像手电筒、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记录设备进行维修。
执法记录仪品牌主要为:爱国者(aigo),惠普(HP)、海能达、飞利浦。
2.3项目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项目质量技术要求:
能够独立完成以上项目及市面上绝大多数音视频记录仪的检测、维修工作,全年修复率不得低于90%
3.招标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国家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子产品的维修。
3.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有专业的维修人员及维修、检测设备。
4.近3年内向企、事业单位提供过电子设备维修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
4.招标比选申请人报送招标比选文件的具体要求和文本样式(详见附件)。
5.招标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地址、单位、部门及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14:30止,请将《报名表》(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至比选人邮箱,或递交至必选人处(以收到报名表为准),邮箱:3219305474@qq.com,联系电话***
(2)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14:30,请自行下载招标(比选)文件,并于2021年3月16日14:30止将比选申请文件送往以下地址:贵阳市新寨路3号贵阳车辆段材料科联系人:崔振娟,联系电话:0851-88427222,13608563511。项目经办人:章圣梓,联系电话***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不予受理。
6.招标比选其他要求
1.招标比选办公室在国铁采购平台(新商务平台)上发布(http s://cg.95306.cn/)。
2. 资质评审结束后。严格按照招标比选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对符合要求的参选方进行商务评审。
a.评审组对参选人书面报价单进行开标,参选人的投标报价符合该项目底价标准,且价格最低者推荐为中选人。
b.若有以下情形,须进行二次报价
①.参选人的投标报价符合该项目底价标准,且价格最低者有2家及以上时须对其进行二次报价。
②.所有参选方的投标报价均超过该项目底价或所有报价均相同时须进行二次报价。
c.经二次报价后所有参选人报价均不符合该项目底价标准时,该项目流标。
d.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参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立即接受核酸检测,省内人员提供健康码,开会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
贵阳车辆段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