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8 |
---|---|
截止日期: | 2021.03.23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行政楼、研究生宿舍消防报警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行政楼、研究生宿舍消防报警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延大附院******* *.*采购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 |
关键词: | 医院 宿舍 大学 |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行政楼、研究生宿舍消防报警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行政楼、研究生宿舍消防报警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延大附院2021008
1.3采购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包含行政楼和研究生宿舍消防报警改造工程,因我院消防主机均为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湾系列产品,为保证消防报警系统互相兼容,防止我院消防安全隐患,本改造工程所需产品须为海湾系列产品。最高响应限价为24.3万元。
2.采购要求
2.1主要技术及商务要求:详情见采购文件《行政楼和研究生宿舍消防报警改造项目主要技术及商务要求》
2.2工期要求:30天内完成
2.3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返还的时间和条件:履约保证金转作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返还。
2.4服务地点: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2.5质量要求:质量要求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提供的服务。响应单位拟派出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所在单位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3)业绩要求:需提供至少三项近几年类似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2017年至2020年业绩)。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被诉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为准)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者个人投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
(5)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6)响应人拟派出的项目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方式,不允许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1 年 3 月 8 日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延边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2楼招标办公室 领取采购文件。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延边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3楼招标办公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1 年 3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 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延边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2楼201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网站(www.yanbianhospital.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联系人***
电 话:0433-2660559
采购监督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监察处。
疫情期间特别提醒:
(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需保持一米五以上距离,非必要情况下不得相互接触,现场听从招标办公室工作人员引导。
(2)供应商不得派遣需隔离14天但实际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
(3)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