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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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31 |
招标代理: |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公告 **中烟****年驻郑单位信息化设备维修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年驻郑单位信息化设备维修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本2020年驻郑单位信息化设备维修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2.1 项目名称:2020年驻郑单位信息化设备维修项目一标段(二次)。2.2 标段划分:一标段:2020年河南中烟公司金叶研发管理系统服务器类设备维保维修服务。2.3服务期限:运维服务期为三年,运维服务合同有效期先签订1年,招标人保留续签合同的权利,合同期满前招标人如无异议,可每年续签1次,运维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一标段
001 一标段: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负责本项目的运维工程师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具备一年及以上维保经验。
3.3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7-2019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经营活动中没有被政府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3.5投标人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负责本项目的运维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负责本项目的运维工程师),查询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拟派负责本项目的运维工程师存在行贿记录,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单位和个人须分别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批露,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7 单位负责人***
3.8根据烟草行业相关文件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08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3月1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在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购买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1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往西50米)广发大厦12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3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往西50米)广发大厦12楼开标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驻郑单位信息化设备维修项目经相关部门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需求
2.1 项目名称:2020年驻郑单位信息化设备维修项目一标段(二次)。
2.2 标段划分:一标段:2020年河南中烟公司金叶研发管理系统服务器类设备维保维修服务。
2.3服务期限:运维服务期为三年,运维服务合同有效期先签订1年,招标人保留续签合同的权利,合同期满前招标人如无异议,可每年续签1次,运维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负责本项目的运维工程师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具备一年及以上维保经验。
3.3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7-2019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经营活动中没有被政府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3.5投标人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负责本项目的运维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负责本项目的运维工程师),查询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拟派负责本项目的运维工程师存在行贿记录,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单位和个人须分别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批露,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7 单位负责人***
3.8根据烟草行业相关文件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 领取时间: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2 领取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持下列资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3.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基本户开户证明或开户许可证。
4.3.3提供2017-2019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4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3.5提供拟派负责本项目的运维工程师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和劳动合同。
4.3.6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4.3.7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3.8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3.9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注:1、以上证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人对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除取消中标资格、向政府监督部门举报外,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采购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 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31日上午9:30时,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往西50米)广发大厦12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外网、《河南中烟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联 系 人***
地 点: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九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
电 话:0371-55021389、86688490
2021年03月08日
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我单位在此承诺:
1.我单位为符合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活动中没有被政府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
4.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该项目投标。
5.没有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转包、分包、不串通投标。
6. 我单位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我单位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及规定。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如本单位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单位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敏感信息使用告知:本次招标使用人的姓名、身份证信息和通讯方式以及企业社会统一信用编码(纳税人识别代码)、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仅限于本次招标以及中标人后续合同签订、合同执行,不用于其它用途。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