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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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18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关键词: | 小区 |
项目概况
吉林市龙潭区东方小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ggzy.jlcity.gov.cn/jlszt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305Z0143-1
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东方小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91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91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东方小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已由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招标编号:20210305Z0143-1
3、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东方小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4、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61.9180万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5、招标内容:建筑垃圾清运工程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
8、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热电厂东方小区
9、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施工完毕。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及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施工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8日 至 2021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ggzy.jlcity.gov.cn/jlsztb/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市龙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