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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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10 |
招标代理: | 甘肃旭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年**棚户区(**村)改造项目火车站东侧片区*号、*号安置楼、西关四社片区*号、*号安置楼初步设计评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LZJX******** *******年**棚户区(**村)改造项目火车站东侧片区*号、*号安置楼、西关四社片区*号、*号安置楼初步设计评审,根据《***人 |
关键词: | 火车站 设计 |
临泽县2021年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东侧片区5号、6号安置楼、西关四社片区1号、2号安置楼初步设计评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LZJX20210304
临泽县2021年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东侧片区5号、6号安置楼、西关四社片区1号、2号安置楼初步设计评审,根据《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的通知》(临政办函【2018】70)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单位决定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招标公告,实现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项目概况:
1.1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临泽县2021年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东侧片区5号、6号安置楼、西关四社片区1号、2号安置楼初步设计评审。
1.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5000.00元。
1.3计划服务期:30日历天
1.4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1.5建设地址:***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二、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保障。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3.投标人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备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采购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投标人依据控制价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格式自拟),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在竞价结束后一工作日提交至招标人;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 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1年3月8日8:30至2021年3月10日17:30(时间以互联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不以竞价者使用终端显示时间为依据,须于竞价结束时间60分钟前完成资质审核提交,否则后果自负);
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
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五、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临泽县建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
2.代理机构:甘肃旭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建洲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