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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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12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规〔****〕**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前期工作,拟对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现征集相关评估机构,有关 |
关键词: | 轨道交通 路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规〔2017〕18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前期工作,拟对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现征集相关评估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项目地点及服务体量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东风东路地段,涉及户数不超过400户。
二、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参选单位应具有相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经验或资质(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经验可加分);
3.单位指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科学历及中级职称以上,参与过至少3宗房屋征收项目;投入专业人员至少3名,均须持有相关工作证(除此之外,如持有征收与补偿工作人员信息卡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证的、负责人***
4.自2011年1月至今,在广州市范围内有完成不少于一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评估工作,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会影响评比;
5.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需制定工作计划及下沉项目一线服务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安排、人员投入(至少3名富有征收工作经验员工驻场)、协同属地开展意见收集等;
6.在广州市承办的评估服务工作中没有不良记录。
三、时间及地点
公示时间: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11日
递交资料时间:2021年3月12日9:00~18:00
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28号2楼
联系人:叶工,电话:***
四、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1.报名函(原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报名时核对后取回);
3.法人代表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工作人员职称、工作证、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征收与补偿工作人员信息卡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证(如有)等资料的复印件;
5.主要业绩、历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委托书、服务合同、历史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复印件)、工作计划及一线服务保障措施(原件);
6.报价函(原件);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竞投资料应密封。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选取方式
征集单位对各参选单位提供的报价、业绩、历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工作计划及一线服务保障措施等资料进行综合比选确定。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