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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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05 |
招标代理: | 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青海省 |
内 容: | *.工程概况:***绕城高速公路曹家堡互通匝道完善工程曹家堡西收费站施工(SG-*):***绕城公路曹家堡西收费站位于机场西侧,与平西高速曹家堡互通分别位于机场东西两侧,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路面结构采用:入口收费站收费广场路面结构采用**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厘米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厘米水泥稳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施工招标 改造工程 收费站 公路 路 |
原收费站进口4车道向西偏移约180m,再在北侧增加两个收费车道,变为6个进口。将
原有的三个进口车道改为出口,与原来的收费站出口形成9个出口方案。即本收费站变为进出口错位的6进9出收费模式。主要工程包括:新增收费车道、拆除原有收费车道、改造原有收费车道、安全设施、新建收费大棚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终点主线收费站改造工程(SG-2):收费站位于西宁市大通县长宁镇甘沟门村现西宁至大通高速公路K16+875处(K16+530~ K17+220),维持现高速公路平纵线形指标不变两侧拓宽建设,高速公路拓宽段全长690米,其中收费广场长150米,进出口渐变段总长540米。
原收费广场车道数采用4入6出,现收费广场车道数改为6入10出(含4入4出ETC,2入6出混合车道),设置4条潮汐车道。机电工程包括:收费系统、通信系统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SG-1标段、SG-2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财务要求 |
SG-1标段、SG-2标段: 2019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0。 |
业绩要求 |
SG-1标段、SG-2标段: (1)在近五年(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2)在近五年(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须包含收费系统)施工业绩;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信用等级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上,未列入“黑名单”;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价为C、D等级。 2. 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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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
SG-1、S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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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示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证书),近五年内至少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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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证书),近五年内至少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总工。 |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公开时间
2021年3月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 编:810003 邮 编:810003
联 系 人:张超 联 系 人:李瑶
电 话:0971-45626190 电 话:0971-4562119
2021年3月5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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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2)工程量清单第200章、300章、800章合计金额低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本项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规定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和投标单位电子章齐全,均符合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5)投标人填写的“诚信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6)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和投标单位电子章齐全,均符合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应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1)与监理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6项的有关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0分 主要人员:25.0分 技术能力:10.0分 履约信誉:15.0分 企业业绩:1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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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注:该数量的设置应避免本办法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该数量应不少于3名,最高不宜超过10名。此外,招标人可规定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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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说明: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评分标准 说明: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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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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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分 |
基本合理得3-3.6分,较合理得3.7-4.3分,合理得 4.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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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12分 |
分析把握准确、方案可行、措施基本合理得7-8分,较合理得8-10分,合理得1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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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基本合理得1.8-2.2分,较合理得2.3-2.6分,合理得 2.7-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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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基本合理得1.8-2.2分,较合理得2.3-2.6分,合理得2.7-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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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基本合理得1.8-2.2分,较合理得2.3-2.6分,合理得 2.7-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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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基本合理得1.8-2.2分,较合理得2.3-2.6分,合理得 2.7-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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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安全保通及保证措施 |
5分 |
基本合理得3-3.6分,较合理得3.7-4.3分,合理得 4.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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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6分 |
基本合理得3.6-4.2分,较合理得4.2-5.3分,合理得5.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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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
主要人员 |
25.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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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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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投标人提供获得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每有1 项上述内容得 5分,本项内容最高得 10 分。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履约信誉 |
15分 |
履约信誉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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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0分 |
企业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0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