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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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08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为兴建鼎信公司****年度维修项目项目,拟对本工程进行分包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海埠路***号*号楼会议室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丹 二、招标项目概况、质量要求、工期要求 *、 |
招标公告
为兴建鼎信公司2021年度维修项目项目,拟对本工程进行分包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威海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18660329798 联系人***
二、招标项目概况、质量要求、工期要求
1、工程地点:威海港新港区。
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鼎信公司2021年度维修项目,包括单项工程造价50万以内的零修及改造项目,包括土建、水、弱电、暖、通风、空调、装饰装修、堆场等。
3、招标范围及内容:单项工程造价5 0万以内的零星维修及改造项目,包括土建、水、弱电、暖、通风、空调、装饰装修、堆场等,该工程总造价不超过200万。
(1)招标人仅提供:大宗主材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需要自备的人材机,包含但不仅限于:
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塔吊司机、机械设备驾驶员、安全员、电工等);
机械设备(现场所用的吊车、托盘车、发电机、真空泵、潜水泵、污水泵、水箱、射流泵,电焊机等);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机械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合格证、检验证书并报验。
4、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19)》规定的合格标准,同时要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图纸要求。
5、计划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为2021年3月1日,完工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如果施工中招标人要求加快施工进度,投标人必须投入满足进度要求的人员、机械等,且不能以此要求调整分包价格。
6、施工水电及食宿:
施工用电:施工期间投标人必须配备至少持证电工一名,负责场地用电安全。施工现场用电由投标人自备配电箱。
施工用水: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水电费用执行威海港新港区的价格,结算时自结算款中扣除。招标人不提供住宿场所,餐食与住宿配套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7、索赔:投标人承担的分包工程施工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所递交的索赔要求,在招标人向建设单位递交的相应索赔要求未获得批准,则投标人的索赔要求亦将不会得到批准;若得到建设单位批准,则投标人的索赔要求亦将得到批准。
8、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结算金额=[总包合同结算金额/(1+增值税税率)-甲供材(含取费)]×报价系数×(1+增值税税率)
2、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款每月结算一次,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并结算审定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5%,余款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三、标段划分
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详细评审的投标价得分、技术标得分、履约能力及信用得分之和最高的两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先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分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施工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情况较严重时,招标人有权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分包合同,并与第一中标候选人解除合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进行验证,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属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提供招标范围及内容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以资质证书为准),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银行资信证明良好。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是否满足此项要求作出如实的专项声明承诺。
5、设备要求:
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实际需要提供满足工程工期(含节点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
6、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如在报名后发现投标申请人在相关主管部门及我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安全及环保要求
分包单位应确保所承担的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符合威海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业主相关安全及环保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认真审阅相应文件后在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并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统一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七、其他
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招标人可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并且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责任和蒙受损失。
2、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3月 10日12时0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流动及预防新冠肺炎所需,本次招标实行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前将盖章版标书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山东港湾集中采购平台”,无需到场参与开标。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的问题将通过电话联系投标单位沟通确认,请在电子版标书首页醒目标注联系人姓名、电话。请投标人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在开标后按照如下地址进行投递: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威海市海埠路288号9号楼会议室,投标文件接收人及联系电话***
4、已报名并经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如退出本次投标,必须提前12小时告知招标人,如未按时参与投标且未提前告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给予该投标人三个月投标限制期。
5、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招标人:威海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