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2020年第二批水毁河堤
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信县2020年第二批水毁河堤维修工程已由崇信县水务局以崇水发〔202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项目业主为崇信县水利工程建设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安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崇信县2020年第二批水毁河堤维修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位于崇信县庙台村、梁坡村、响张村。恢复重建水毁河堤段落5处,340m。
3.招标控制价:47.5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建设内容:
(1)恢复重建水毁河堤段落5处长度340m,其中庙台段70m、梁坡段30m、东街磨台段30m、污水处理厂130m、响张段80m。
(2)维持原河堤设计高度不变,恢复砂堤及混凝土面板,堤脚加厚加深。断面修复方案具体为:河堤现状断面型式为现浇混凝土斜坡式结构,河堤损毁程度为基础及堤身局部淘刷,面板部分冲毁或断裂。修复重建方案为:清理损毁河堤,人工夯填砂堤,堤顶宽度为3.0m,迎水面坡比1:1.5,背水面坡比1:1.25,堤身护面采用C20砼现浇面板,面板厚度采用0.15-0.25m,顺堤线方向每5m护堤设一道2cm厚闭孔泡沫板伸缩缝,基础采用高0.8m、宽0.6m的现浇C20砼矩形断面。基础回填1.5m以上,拆除清理的旧河堤面板破碎后回填至堤脚处以增加基础抗冲能力。。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7.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
8.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5月14日。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10.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1.招标期限:三天
(2021年3月4日17 时至2021年3月6日17时)。
三、质量要求:
1.技术质量标准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性强制性标准。
2.工程分包要求: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年有3项(或3项以上)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人员要求:竞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竞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花名册),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 5年有3项(或3项以上)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竞标预算、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五、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1年3月4日17时至2021年3月6日17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开标时间:本次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6日17时.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3.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安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监管部门:崇信县水务局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信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地 址:崇信县新西街1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崇信县水务局
地 址:崇信县新西街15号
联 系 人:王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