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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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地 区: | 焦作市 |
内 容: | 各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采购管理和规范采购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年度采购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 年初,各单位应根据学校财务预算情况,认真开展可行性论证,结合项目支出内容、实际需求、支出标准、*场价格、采 |
各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采购管理和规范采购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年度采购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
年初,各单位应根据学校财务预算情况,认真开展可行性论证,结合项目支出内容、实际需求、支出标准、市场价格、采购政策等情况合理提出2021年度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并报请经学校批准。没有列入采购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进入采购程序。
2.采购意向公示
采购项目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等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提前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3.采购公告发布
2021年所有采购项目应于11月底前发布采购公告,保证采购项目在当年年度内实施完毕。
4.采购方式选择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在采购立项时,应将相同类别项目合并申报,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协调和汇总工作,避免出现同类货物、服务重复立项现象。
请各单位严格遵照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充分考虑采购工作所需时间等问题。
国资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