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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3招标公告
> 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纯苯项目采购公告
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纯苯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03 标签:
河南省招标
加入日期:
2021.03.03
地 区:
河南省
内 容:
**能源化工**龙宇纯苯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龙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 详见询比价公告及物料信息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
招标公告正文
河南能源化工开封龙宇纯苯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龙宇”),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
详见询比价公告及物料信息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价采购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只接受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先进行注册,待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一)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的所有物料(详见采购物料清单),且具备承担应答项目的能力。
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整。
4.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等。
5.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范围内物资采购应答活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问题而造成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认可的除外。
6.具备按照采购人或项目单位要求在部分商品上定制企业标识的能力。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3.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等。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含被列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并在禁入期内的)。
7.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受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通报批评或投诉。
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四、其它要求
(一)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技术协议中所列供货清单必须具备的各种资质,询比价采购报名时以附件形式打包上传各类证书彩色扫描件。
(四)供应商应就本次采购物料清单中所有物资给予应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使用单位的交货价,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六)供应商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招标会务费
(一)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即注册时提供的开户行账户)以电汇形式直接汇入我公司提供的帐号,从基本帐户以外的账户汇入或以个人名义交纳的视为无效,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账号:2546 0648 0309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保证金最迟应于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天交纳,并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采购,予以拒绝。
5.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招标人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或经供应商同意延长的报价有效期期满后的三十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退还,不计利息。
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
(2)供应商在询比价采购有效期内出现国家在询比价采购活动中禁止的行为。
8.投标保证金退还:
(1)供应商在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接到未中标通知后,持(或邮寄)本单位出具的“已收到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纯苯项目贰万元整”合格的财务收款收据送达采购方,采购方在办理完退还手续后,由财务退至投标方。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保证金交纳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并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邮寄信息:河南省杞县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供应部 邮编:475200,收件人:贾凯新,联系电话***
(2)投标保证金退还只针对供应商单位并通过电汇的方式进行,不针对个人也不以现金方式返还。
(二)标书费:人民币壹佰元元整。标书费作为制作的工本费,无论是否中标将不再退还。
(三)招标会务费:只对中标人收取,在签订商务合同前交至开封龙宇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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