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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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招标单位 ***水务局 项目名称 ***立体防洪(潮)排涝体系建设计划技术辅助(****年度) 项目金额 ***.**万元 项目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关键词: | 设计 |
招标单位 |
深圳市水务局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立体防洪(潮)排涝体系建设计划技术辅助(2021年度) |
项目金额 |
148.36万元 |
项目资质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8. 投标人资质: (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9.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选用方式 (1)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具有(资质、级别)的企业承担。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项目内容 |
一、项目概况:近年来,深圳市开展了一系列的防洪(潮)排涝工程建设,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基本建成以水库、河道、滞洪区、海堤、泵站及水闸等设施为主体的防洪(潮)排涝工程体系,全市防汛安全管理及应急预警预报响应机制已经形成,城市综合防洪减灾体系不断完善健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水安全保障。深圳市水务局科学研判城市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全面对标全球最高最好最优,瞄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系统梳理全市防洪潮排涝工程体系,充分衔接相关规划,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了《深圳市防洪(潮)及内涝防治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切实提升深圳市防洪(潮)排涝能力,满足深圳城市可持续发展需求,需委托专业技术单位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对近期规划项目统筹,编制深圳市立体防洪(潮)排涝体系建设计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导;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对重点和骨干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按需出具项目技术咨询意见;对项目调整优化方案提出评估及改进意见开展技术辅助工作。 二、项目目标:推进规划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防洪潮排涝既定规划目标。至2025年末,深圳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堤防按50年一遇标准建成,西部海堤按200年一遇防潮标准完成封闭,内涝防治重现期力争达到50年一遇。 三、工作内容和工程量清单: (1))编制年度建设计划:根据《规划》要求,进一步细化项目的实施安排,从项目库中分解出年度实施的项目,编制年度项目库及实施计划表。制定年度跟踪巡查项目工作计划表,日常工作及例行性工作表。 (2)提出技术咨询意见:针对项目推进及实施情况提出合理性建议;对项目调整方案或优化方案,进行分析评估,充分评估项目调整方案或优化方案能否达标,并提出书面合理意见。 (3)项目库的跟踪管理:提交跟踪巡查的月报表、季报表、年度报表;提交项目重点项目动态管理技术咨询意见书面报告。 |
注:项目信息以正式招标公告为准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