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3 |
---|---|
截止日期: | 2021.03.26 |
招标代理: | 陕西源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高新区科技五路*号数字大厦*****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C****-GP-***S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 |
西安市莲湖区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05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3-24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FC2021-GP-002S
2、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工程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6,920,000.00元
4、最高限价: 4,349,789.38元
5、采购需求: 西安市莲湖区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工程建设项目,1层, 采购预算: 6,920,000.00元, 项目概况: 建设一座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通过展陈、互动、科技等形式,让社会大众在体验中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与科普知识。,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采购内容:建设1座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 2.需实现的功能:通过展陈、互动、科技等形式,让更多的人在体验中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与科普知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它标准、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室内装修工程的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按照甲方及相关要求进行设计。 5、项目支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2个月(根据具体签订合同时间可顺延),莲湖区原儿童科技馆二层。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在质保期内按合同约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应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3-26 09:00:00 至 2021-05-25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5)《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9)《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 (1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存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10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0508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报名及文件获取期限为:2021年3月4日9时00分到2021年3月10日17时00分(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谢绝邮寄)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3-24 09:30: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0楼会议室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源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附件:
陕西源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