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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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成都公司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人:华润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华润置地万象城*期木棉花酒店仿石材砖供应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省****** ********子(四二零厂生产片区) *.*项目概况:工程地址:本项目位于******,东临双成二路,西临二环路东三段,南临双 |
招标公告
1、招标人:华润置地(成都)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成都华润置地万象城2期木棉花酒店仿石材砖供应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地址:***
3.2项目概况:工程地址:***
3.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成都万象城二期木棉花酒店仿石材瓷砖的供应及安装指导:仿石材瓷砖的加工(含切边倒角等二次加工)生产、包装运输、卸货等。具体范围包括客房仿灰金石瓷砖ST-1001;客房仿蒙古黑瓷砖ST-1003,具体详工料规范。
3.4 标段划分及投标保证金:
标段数:1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号 | 合约分判 | 项目分期 | 标段范围 | 投标保证金(元) |
标段1 | 墙地砖供应 | 成都华润置地万象城-2期 | 1 | 20000.00 |
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予以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计价方式:暂定总价
6、评标原则:价低者得
多标段中标方式:无
多标段中标类型:无
价差控制比例:无
不合理价判定标准:最低价与次低价差额比例大于%, 最低价与合理价比例小于%
7、资格审查标准
下述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均按未入围考虑。
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项标准 |
资质要求 | 报名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仿石材瓷砖生产厂家或代理公司 |
税务资质 | 报名人需提供增值税纳税资质文件,企业要求为一般纳税人。 |
工程业绩 | 近三年(2018年至今)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仿石材瓷砖供应业绩,提供合同等材料合同复印件(含封皮、签署日期页、金额及范围页,原件备查,项目数量作为资格预审评分依据,如有更多,可以提供,并作为打分项依据) 2项为基本项,每增加1项加5分,最高30分。。每项5分,最多不超过25分。 |
财务状况 | 报名人须提供 2018-2020年财务报表或者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全套页码)(若2020年财务报表还未出具,可提供2017-2019年),须将每年的负债总额、净资产额、营业额等重要财务指标进行明示,并加盖公章。 |
服务及供货方案 | 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供应方案,包括以下内容:深化设计、材料送样、材料货期、安装计划、调试、维保方案等 |
其它 | 其它要求的报名文件 |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6
说明:当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上限,则依据资格审查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选择上限数量供应商入围(若排名并列,则均按入围考虑)。符合以上要求的报名单位需与招标联系人***
8、供方奖惩措施
奖惩分类 | 等级 | 奖惩措施 |
无 |
奖惩措施仅在本专业分类下适用,奖罚措施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 支付比例(%) | 备注 |
其他 | 100.00 | 100万以下银行转账,100万以上80%供应链+20%银行转账 |
10、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大区半年内的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
11、报名要求
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登陆我司招采门户网站(http://scm.crland.com.cn)进行报名,并上传完整的报名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均需盖章扫描件,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报名人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附件)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附件),《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13、其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列入供方《不合格分册》,从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