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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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国网**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名称国网**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监测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挂牌期满日期****-**-**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择优确定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 |
国网重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名称 | 国网重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202103000029 | 监测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03-02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04-26 |
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 | 择优确定 | 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20% |
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信息发布需求
遴选方案
项目联系方式***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 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 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一丶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国网重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202103000029 | ||||||||||
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择优确定 | 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20%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1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7500万元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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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1、增资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最终投资方,对应持股比例为20%。 2、最终投资方与原股东及增资企业成功签署《增资协议》。 3、意向投资方增资金额不低于经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备案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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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 | 1、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改善资本结构。2、形成资源互补,共同拓展市场业务,做强公司主营业务。3、优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请详见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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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为2021年1月的累计金额。 2、备查资料:《增资方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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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 | 1、股东会 国网重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由出资方组成,按照《公司法》和国网重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2、董事会 国网重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由7人组成。4名董事由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1名董事由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推荐;1名董事由新引入投资方推荐;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人,由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监事 国网重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设监事1人,由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推荐、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确定。 4、经理层 国网重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设经理层。总经理由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推荐,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和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推荐,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5、党组织 重庆综能服务公司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设立,由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党委直接管理。 |
二丶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国网重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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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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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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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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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丶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元(以2019年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投资方或其全资、控股(持股比例50%以上)子公司的业务应与重庆综能服务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均须具有电力施工安装、设计和供电服务等相关投资、建设业绩。 3、意向投资方2018至2020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均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总资产均不低于80亿元(以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合并报表为准)。 4、意向投资方信誉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记录。(以挂牌披露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意向投资方需将在上述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提供。 5、意向投资或其全资、控股(持股比例50%以上)子公司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明、子公司章程为准)。 6、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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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除经各股东另行约定,投资方通过本次增资取得的增资企业股权份额自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负担。 2、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公示期内向重庆联交所报名。意向投资方在交纳保密诚意金100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00前到账)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方可到重庆联交所查阅本次增资的备查资料。投资方对重庆综能服务公司的尽职调查范围仅限于增资企业提交至重庆联交所的相关文件,重庆综能服务公司不提供另外的协助事项,且不接受现场尽调。对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方,其交纳的保密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的一部分;资格审核未通过和通过后自动放弃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方,重庆联交所将在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已交纳的保密诚意金。 3、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收到重庆联交所出具的《资格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3500万元划转至重庆联交所指定的账户(以到账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 4、增资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方,遴选程序由重庆联交所另行通知。 5、本次增资扩股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增资,币种为人民币。 6、本次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7、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提交书面承诺: ①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若因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所产生的责任由意向投资方全部承担。若影响本次增资,意向投资方需承担由此造成增资企业的所有损失。 ② 以公司或集团公司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项目增资,不存在来源于任何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机构或其他借贷平台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资金集合计划的情形,均不涉及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8、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增资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9、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增资企业应向重庆联合联交所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增资企业、最终投资方各自承担。 10、增资企业可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或要求意向投资方补充相关材料,意向投资方应予以配合,以保证增资企业进行核实和确认。 1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公告期届满,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按规定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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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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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丶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 40个工作日(自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
五丶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增资企业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遴选: 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增资价格。 2、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资金实力、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治理。 3、合格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的认同度,能够与增资企业形成业务协同且具有长期投资合作意愿。 4、合格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提供的资源、项目、经营、经验等相关支持,能够给公司带来先进管理机制,能够与现有公司实现资源互补、产业互补,助力增资企业实现更多的盈利。 |
六丶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 *** | 联系QQ | - |
联系电话 | ***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1705央企资产交易部一部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