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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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16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洛阳市 |
1、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4
2、项目名称:综保区形象展示电子沙盘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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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保区形象展示电子沙盘 |
600000.00 |
6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综保区形象展示电子沙盘,详见采购需求。
5.2 质量标准:合格
5.3 质保期:项目交付完成后,保证一年免费的维护与使用。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声明承诺。
3.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4供应商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分别附入响应文件(信用记录截图应清晰完整,否则视同未提供) 。
3.6单位负责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时间:2021年03月 02 日至2021年03月 0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
方式:本次采购通过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 “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18567666420,18567666421)。
售价:0元
时间:2021年03月 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504开标室
时间:2021年03月 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开标室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3月 02日至2021年03月 08 日。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站,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综合保税区公共服务中心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379-64322552
2021年03月 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