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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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25 |
招标代理: |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齐齐哈 |
内 容: | 中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置调理药剂石灰采购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置调理药剂石灰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 |
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置调理药剂石灰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置调理药剂石灰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2021年度污泥板框脱水机药剂生石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NSC-21QHHK020246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置调理药剂石灰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需采购生石灰,用于污泥处置系统用调理剂。
2.4 招标范围预计采购生石灰2200吨。
生石灰粉末参数:
目数≥200目
CaO≥40%
未消化残渣≤10
产浆量L/kg≥2.3
2.5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内
2.6 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止。包装及运输要求:罐车运输,每车不低于30吨。根据每月送货实际数量结账,月结。货到需验收,验收合格卸车,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2.7 质量标准供应商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将所需货物送到指定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包括净水剂或水处理药剂生产制造等,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近三年需具有生石灰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财产经济纠纷,近三年内投标人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记录,无经营情况异常或其他不良记录等;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行银行资信、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及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2017年-2019年)。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核集团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提供两网截图并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2月26日 16时30分—2021年03月0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一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3月25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详细见附件。
招标人: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2021 年 0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