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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新开发区新增道路新建、污水改造、精品街路提升、路灯灯头更换项目一标段(丙十九路新建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1.02.26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道路招标 路灯招标 街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2.26
截止日期:2021.03.22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 ****年高新开发区新增道路**、污水改造、精品街路提升、路灯灯头更换项目一标段(丙十九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AR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高新开发区新增道路**、污水改造、精品街路提升、路灯灯头更换项目已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高经发审字【****
关键词: 道路 路灯 街 路
 
招标公告正文

2020年高新开发区新增道路新建、污水改造、精品街路提升、路灯灯头更换项目一标段(丙十九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0950AR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高新开发区新增道路新建、污水改造、精品街路提升、路灯灯头更换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高经发审字【2020】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高新开发区新增道路新建、污水改造、精品街路提升、路灯灯头更换项目一标段(丙十九路新建工程);

2.2项目概况:丙十九路为区域内东西向一条支路,高新丙十九路道路工程西起规划高新丙十九路,东止现状高新丙十九路,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清单范围为准。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丙十九路新建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区;

2.6计划工期:2021年4月10日计划开工,2021年7月15日计划竣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最高投标限价:1,905,337元。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全部成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截图。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与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登记及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5日,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休假日除外);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下列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发送至sungaochao@cntcitc.com.cn邮箱。(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入吉备案网页截图。

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及(Excel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3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元 (售后不退,转账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2日12时00分整,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6.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431-81874983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sungaochao@cntcitc.com.cn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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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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